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是广西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综合医院,是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为民示范医院、全国中西医结合重点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全国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卫生部指定器官移植单位、卫生部首批国家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全科医生临床技能培训基地、乡村骨干医生培训基地。“一院四区”布局,有花东、机场、田阳、凤岭(待建)四个区,总占地面积475亩,总开放床位2518张。 其中,花东区开放床位2000张,临床科室50个,医技科室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1个。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骨伤科、脾科、肝病科、肿瘤科、护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老年病科、中医传染病科、中医预防医学科、中医全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骨伤科、脑病科、脾科、肿瘤科、心血管科、肝病科、妇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专科2个(重症医学科、护理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中医整脊疗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3个拥有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骨损伤生物力学实验室、消化内镜与病理实验室),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康复医学、骨科、护理),自治区重点专科(特色病种)4个(肺部疾病、乳腺疾病、肾病、脾胃疾病),广西教育厅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学科3个(中西医结合胃肠病、中医骨科、检验科)。医院各临床科室广泛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
2014年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育)基地。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能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我院目前拥有北海市中医院、贺州市中医院两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作基地。
1.培训与招聘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进行系统培训,使学生毕业时具备三级甲等中医院住院医师水平,考试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二)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文件和制度广西中医学院瑞康医院,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见习、带徒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时间
对于3年以内的本科毕业生,具有临床工作经历或具有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经考核合格可适当减少或免除培养时间,培养时间不得少于2年。
(四)招募对象
1.社会化培训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本科毕业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工作。
2、受单位委托培训的人员:指本单位在职在岗职工或者与本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培训结束后须返回单位工作。
(五)招生计划
今年学校计划招生110名(主基地80名、合作基地30名),其中中医专业100名、中医全科专业1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为准。按照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报考中医全科专业或选择接受转专业者优先录取。
(六)注册要求
1. 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民族医药学。
2. 对往届毕业生的要求
(1)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与应届毕业生相同;
(2)毕业一年以上毕业生,或毕业二年以上毕业生,应当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者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截至聘用当年12月31日计算)。
3.院校委托培养学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报名要求同上,由委托培养院校出具委托培养函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00。
(八)注册程序
1.提交电子申请表:在医院住院医师培训注册系统中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注册系统操作流程)。
2、报名后加入2020年瑞康住院医师报名QQ群:(务必入群,今年报名以群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个人信息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招聘资格。
(九)评审程序
1. 评估时间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理论考核,时间暂定为4月中旬;复试包括技能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国家、自治区中央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为准,经上级部门确认后另行通知。
2.考核范围: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中医证候、方剂、诊断、内科、外科(含骨伤科)、妇产科、儿科等相关知识。
10. 录取程序
1、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名单公布后,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卫健委科教〔2015〕49号)规定,入院后无故不报、报到后无故退出等情况,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1. 注册程序
1.报名及审查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原件及复印件。
(一)基本信息
1)录取通知书
2)应届毕业生
①申请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盖有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
3)往届毕业生
①申请表;②毕业证、学位证;③身份证;④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⑤医师执业证书。
(2)同一单位派出的研修生,还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研修报名汇总表》(附件2)。
(3)具有临床工作经历者,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科室轮换证明、工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印章)。
(4)体检材料: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须包含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部X光或胸部拍片检查、心电图检查、上腹部彩超等一般入职前体检项目。(报到日前3个月内的体检有效)
二、人员关系及福利保障
(1)所有注册学员均愿意以“研修生”身份参加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人事档案由研修生本人管理。(研修生档案可由高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南宁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委托研修生档案由派出单位管理。
(三)社会人员培训学生与培训基地应当签订双边协议;接受组织委托的,培训基地、培训单位、培训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协议。
(四)培训生免收培训费,基地按国家标准每月发放生活补助(工资),培训满三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
(五)基地为学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单位委托的学员,由委托单位办理保险。
(六)基地提供部分住宿床位,如因医院条件不能提供住宿的,每月提供300元住宿补贴。
(七)基地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协助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8)学生可按规定免费使用基地的临床技能实训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
(九)学生休假管理制度及各项奖励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合同内容执行。
(10)学员按要求完成全部培养计划,通过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期末考核,获得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11)如国家、自治区或基地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有调整,受训人员应遵守新的规定或政策。